潘粤明因代言保健品违反广告法 被罚没51万 -
网易娱乐12月19日报道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潘粤明及上海东铪商贸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分别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约25.8万元、112万元,同时潘粤明还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详情显示,2021年3月,潘粤明接受委托拍摄了日加满饮品(绿瓶装,属保健食品)视频和图片用于商业推广,违反广告法中“保健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之规定。为宣传、推广上述日加满饮品,东铪公司先后在各网络平台发布上述视频,均未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天眼查显示,象山悦胜影视文化工作室及北京天地合一广告有限公司分别因受东铪公司委托,引荐潘粤明为保健食品作广告代言和拍摄该广告,被罚款约4万元、17.5万元。
处罚金额
处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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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粤明发文
网易娱乐11月28日报道 11月27日晚,潘粤明在社交平台谈看世界杯感受,他表示:“这届世界杯亚洲球队进步明显,已经可以和顶级球队掰手腕了”,也喊话国足:希望国足可以出现像伊沙韩日澳一般火星撞地球硬碰硬地与欧美球队过招!
潘粤明发文并配图
此前,潘粤明也一直收看世界杯比赛,并在社交平台发布关于比赛的简笔画,表达自己对足球的喜爱。
潘粤明
潘粤明,1974年5月9日出生于北京市西城区,中国内地男演员,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影视制作专业。其影视剧代表作有《白夜追凶》《白蛇传》《京华烟云》《红衣坊》《孔雀东南飞》等。